本報記者 杜雨萌
近年來▩▩₪│,雖然我國住房租賃市場快速發展▩▩₪│,但住房租賃市場還存在釋出虛假房源資訊✘·│▩、惡意剋扣押金租金✘·│▩、違規使用住房租金貸款✘·│▩、強制驅逐承租人等問題◕✘☁₪。12月25日▩▩₪│,《證券日報》記者從住建部獲悉▩▩₪│,近日住建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國家網信辦等六部門印發《關於整頓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簡稱《意見》)▩▩₪│,規範住房租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保障住房租賃各方特別是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諸葛找房資料研究中心王小嬙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住房租賃市場是解決外來人口以及新就業大學生住房問題的重要途徑▩▩₪│,加快住房租賃市場的發展極為重要◕✘☁₪。從此次《意見》內容來看▩▩₪│,涉及廣泛▩▩₪│,尤其是對住房租賃主體進行監管▩▩₪│,對金融租賃業務進行管控以及建設租賃服務平臺等▩▩₪│,有利於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維護租戶的合法權益◕✘☁₪。
具體來看▩▩₪│,《意見》明確▩▩₪│,一是加強從業主體管理◕✘☁₪。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住房租賃企業在經營範圍中註明“房地產經紀”或“住房租賃”▩▩₪│,轉租住房10套(間)以上的單位或個人▩▩₪│,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住房租賃企業開業前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推送開業資訊;二是加強房源資訊釋出管理◕✘☁₪。房源資訊應當滿足真實委託✘·│▩、真實狀況✘·│▩、真實價格的要求◕✘☁₪。網路資訊平臺應當核驗房源資訊釋出主體資格和房源必要資訊;三是規範租賃住房改造行為◕✘☁₪。各地制定閒置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規改造為租賃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應當符合建築✘·│▩、消防✘·│▩、環保等方面的要求;四是防範住房租賃金融風險◕✘☁₪。對住房租金貸款業務的貸款期限✘·│▩、貸款額度作出明確要求◕✘☁₪。加強對採取“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經營模式的高風險住房租賃企業監管;五是建設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
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內容上看▩▩₪│,《意見》直指當下住房租賃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並對房源資訊的真實性▩▩₪│,房源本身的合規性✘·│▩、房源釋出平臺建設的要求等提出了更為嚴格和細化的要求◕✘☁₪。其中▩▩₪│,更是對住房租金貸款業務提出具體明確要求▩▩₪│,這顯示出監管層對於近幾年住房租賃運營機構風險的關注◕✘☁₪。
在張波看來▩▩₪│,透過前置性的金融監管▩▩₪│,可以有效降低此類住房租賃機構運營的風險性▩▩₪│,也有利於提升風險的可控性◕✘☁₪。
值得關注的是▩▩₪│,上述六部門強調▩▩₪│,各地要以《意見》出臺為契機▩▩₪│,把“當下改”和“長久立”結合起來▩▩₪│,加大監管力度▩▩₪│,持續整頓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不斷最佳化住房租賃市場環境◕✘☁₪。